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以科技赋能非诉纠纷化解,自主研发打造区级“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i调解”平台),显著提升了调解效能。平台自2021年运行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纠纷10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9%。
2022年至2024年,猇亭区司法局推进的“一站式”纠纷调处服务、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项改革事项,连续三年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创建名单,其中“一站式”纠纷调处服务被评选为2023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老旧小区改造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山东省宁津县司法局坚持法治引领、问题导向,依托电梯产业集群地优势,聚焦加装电梯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协同各方推动形成具有宁津特色的加装电梯纠纷调解工作模式,有效破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落地难”问题,以民生“小切口”推动实现社会“大治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涉外审判工作的部署要求,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首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总结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多元解纷经验,提炼国际商事调解新范式,彰显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规则交融的“互信共赢、和合共济”的核心价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受聘退休法官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保障,鼓励支持广大退休法官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继续投身化解矛盾、维护公正、保障稳定、促进和谐的法治实践,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银发力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重大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部署安排,做实人民法庭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以更大力度推动司法资源与其他治理要素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以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实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典型案例选编工作。
各地建立分级培训体系:马山县设立 “贝侬调解员培训基地”,通过 “理论 + 案例 + 模拟调解” 覆盖各族调解员 120 余人次;金融领域推行 “调解员专家库 + 示范案例库”,强化法律适用、沟通技巧等专项培训。
全国法院系统推进 “互联网 + 枫桥经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法院等试点:运用大数据建立纠纷预警数据库,通过 5G 远程调解打破时空限制;针对重点产业设立特色调解室(如物流园纠纷调解站、文旅纠纷调解中心);将 “和为贵” 传统理念融入调解,裁判文书说理纳入乡规民约,提升群众认同感。
政策亮点包括:15 日内完成普通纠纷调解,疑难案件 “联席研判 + 一案一策”,线上平台实现 “申请 — 调解” 全流程数字化,保障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维权 “最多跑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