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纠纷的基本情况
该案件的原告冯某是旅居委内瑞拉的广东江门五邑侨胞,被告人黄某是旅居美国的广东江门五邑侨胞,冯某与黄某是夫妻关系。
2018年3月28日,冯某起诉黄某请求离婚。冯某称其与黄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黄某带着女儿远走美国长期生活,而冯某则身处委内瑞拉,两人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黄某已电话同意离婚,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回国办理手续。
二、调解过程和结果
由于上述案件涉及江门五邑籍华侨权益问题,而案件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身处海外,受新冠疫情影响,两人均未能回国参与现场诉讼。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受理后,交由江门市新会区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办理。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联合江门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对案件进行研判,认为对于该离婚案件应根据冯某和黄某两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生活现状及起诉离婚的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与身在美国的黄某沟通,她表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当地的公证认证,导致其无法返回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经冯某、黄某双方同意,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邀请了涉侨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e诉讼远程诉调平台对该案件进行在线调解。最终,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调解结案。
三、经验做法
传统方式的调解,法官与当事人需要共坐一堂,面对面交流。而部分案件如涉外民商事案件,部分当事人居住在国外,亲身来到法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通过上述案例,江门市新会区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诉调平台对案件进行调解,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终端进行线上交流,远在异国他乡也能及时表达意见,不受时空限制,实现便捷远程诉讼,既节省了双方当事人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又缩短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共赢。
四、典型意义
江门是广东重点侨乡,是“中国侨都”和全国著名的侨乡,五邑籍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超过400万人,遍布全球五大洲107个国家和地区,江门市共有重点侨资企业2522家,去年全市进出口总值1428.9亿元人民币。江门市人口中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属约占一半,随着世情、国情、省情、侨情带来的深刻变化,也为新时代维护侨益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侨情变化,侨胞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江门市的纠纷诉讼案件中,涉侨案件占比很高,化解涉侨纠纷、维护侨益已成为江门市各级侨联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江门市侨联主动与江门市中级法院等部门加强合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江门市侨联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试行)》,市辖各市(区)侨联也积极与同级法院对接,市(区)、县两级多元化解涉侨矛盾纠纷机制初步形成,组织侨联信访工作者、法律顾问、资深法官共同投身维护侨益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无缝对接,把涉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江门市范围内成立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8家,由在社会各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法律专家、学者及热心侨联事业的有关人士组成,无偿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困难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侨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创建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9个,组建涉侨调解员队伍,特邀调解员52人,充分调动法律专家、专业人士、社会组织、志愿者的积极性,多层次多维度化解涉侨矛盾纠纷。
与此同时,江门市侨联积极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创新。
一是创新探索做好涉侨纠纷跨界跨境调解工作。在跨界调解方面,探索推动与相邻城市的跨界联合调解机制,相继成立“开平市与新兴县边界联合调解室”(江门市与云浮市相邻县)和“江中跨界纠纷调解工作室”(江门市与中山市相邻区),在江门市江海区外海镇司法所挂牌(江门市与中山市古镇相邻),积极推进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跨境调解方面,依托江门市新会区法院远程视频“e诉讼”系统,与广东省侨联共同设立了侨爱南粤·云平台暨江门市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远程平台,开展远程视频调解工作。在委内瑞拉、巴西、智利3个国家侨社团设立“侨爱南粤·云平台暨江门市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远程平台”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办理民商事案件超过400宗,其中涉外民商事案件超过100宗。
二是创新创建海外侨胞权益维护组织。江门市依托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在海外建立了27个五邑青年联合会,及时应对形势变化,守望相助,沟通内外,抱团发展,为当地华侨华人提供生命财产、住所食物保障、行政司法等援助,在稳定侨心、保护侨益、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江门市侨联联合江门市法院通过线上诉调的方式化解涉侨纠纷案件52件,处理侨界群众来信100多件,切实为侨胞“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形成具有侨乡特色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品牌,更好依法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