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连山法院塔山人民法庭“三级”分层“双向”赋能促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深圳调解中心结合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95号解析如下:
辽宁省连山法院塔山人民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依托党委领导,构建“三级”分层过滤解纷体系,搭建“双向”赋能多元共治生态,打造“3+2+1”立体化指导调解机制,高效妥善化解涉农买卖合同纠纷。
一、三级联动:构筑分层指导新体系
一是基层防线:源头治理筑根基。做实前端指导职能,构筑分层指导解纷过滤体系,以16个村屯调解委员会、11家农业合作社为前沿阵地,依托“联合大党委共建”“塔山乡果业振兴”“整村授信”项目,开展前端指导,加强风险预警,将98%的涉农买卖合同纠纷化解于成讼之前。二是多元化解:专业调解止纷争。依靠地方党委领导,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农经站技术员以及行业协会代表等解纷力量组建“1+3+N”专业调解团队,创新“法律指导+技术指导”,为化解果品交易等纠纷提供专业意见137份,有力支持辖区果业振兴发展。三是长效治理:联动破题解顽疾。将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建立“党委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法庭支持辖区农业部门围绕农资线上交易法律风险防范、虚假宣传整治、价格欺诈整治等专题开展农资市场整治6次,“司法+行政”化解上述纠纷42件。
二、双向赋能:打造共治共享新生态
一是法庭供给侧服务。法庭开设“红色司法带头人”“塔山红色果业经纪人讲堂”,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果业经纪人3800余人次。编制《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农产品交易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法律文本并指导使用。创新“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模式,在史某某涉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邀请当地种植户、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参加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当场宣判,即时履行,以该案指导其他30余户种植户与农资商行的纠纷一并化解于成讼前。二是府院协作强支撑。通过联合开展“兴农·助农·护农”专项行动、法庭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区农业农村局专家提供咨询的“三专”工作模式,开展府院协作,为涉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持,建立“调解—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监管。共同组织开展大集普法面对面、农资商店普法点对点、合作社普法一对一,精准覆盖涉农主体。三是典型案例作模板。依法办理辖区30多位花生种植户与某农资商行因“青霉菌”花生拌种制剂导致种子腐烂的典型案件,为当地乡司法所和农经部门工作提供参考,助力从源头减少涉农买卖合同纠纷发生。
三、一体化保障: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是前端预警做减法。法庭作为固定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党委政府重大涉农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推进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提前介入机制,在项目规划、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同步开展针对性普法培训、风险预警评估,保障项目依法顺利推进。法庭参与乡镇重大涉农项目风险评估20余次,开展“法治体检进农户”活动15次,为企业主体避免合同漏洞风险31处。二是中端调解做乘法。统筹协调创设“午间调解室”“夜间调解车”便民机制,在一起涉及68户果农的购销合同纠纷中,法庭指导乡果业联合组织72小时内完成调解,避免100吨桃子滞销损失。三是后端固效做加法。建立“三位一体”纠纷化解后续跟踪体系,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调解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并限期整改;乡镇党委组织包村干部实地回访,跟踪协议履行情况;法庭通过工作报告等形式总结类案经验,形成长效治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