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罗湖区三、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粤调协〔2020〕4号)等相关规定,罗湖区调解协会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对提出申请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评定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面谈、召开评定会等形式,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16名、四级人民调解员58名(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罗湖区调解协会提出申诉,由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处理;对协会不予处理或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罗湖区司法局申请复查,由罗湖区司法局作出最终处理。
附件:2025年罗湖区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调解协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