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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的复兴:构建中国式多元解纷新图景

2025-11-11

曾几何时,“对簿公堂”被视为解决纠纷的唯一正途,而调解这门古老的艺术则被贴上“和稀泥”的标签,在现代化的浪潮中逐渐边缘化。然而,当诉讼爆炸、司法资源捉襟见肘成为全球性难题,当对抗式解纷方式显露出其固有的局限性,一股强劲的“调解复兴”浪潮正席卷中国大地,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调解的当代复兴,绝非历史的简单轮回,而是国家治理智慧与现代社会需求相互激荡的必然产物。从《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宏观指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制度保障,再到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一套覆盖城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网络正在神州大地织就。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达900余万件,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持续攀升,充分彰显了调解在分流案件、减轻诉累方面的显著效能。


这场调解复兴运动的深层逻辑,植根于对中国式社会治理模式的深刻洞察。与西方崇尚对抗、强调规则之治的司法中心主义不同,中国的治理传统历来注重“天理、国法、人情”的融合贯通,追求“无讼”乃至“少讼”的社会理想。调解,恰恰是这种“和为贵”文化的制度载体。它不满足于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致力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目标。在浙江“龙山经验”、北京“朝阳模式”等地方实践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纠纷解决技术的创新,更是中华司法文明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


调解制度的现代化转型,关键在于从“经验型调解”向“规范型调解”的质的飞跃。传统调解多依赖调解者的个人威望与生活智慧,而现代调解则呼唤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队伍,标准化的调解程序,以及科学化的调解方法。医疗纠纷、金融消费、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调解机制的建立,标志着调解已从“老娘舅”式的家常理短,进阶为需要专门知识与技能的现代职业。深圳率先探索的调解员分级认证制度、上海建立的涉外调解人才库,正是这一转型的生动注脚。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在数字中国的宏大叙事中,调解也插上了科技的翅膀。从“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到“移动微法院”,从异步调解到智能调解助手,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塑调解的时空边界与实践形态。疫情期间,线上调解不仅确保了“调解不停摆、正义不隔离”,更以其便捷、高效的优势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据统计,某省级在线调解平台上线一年间,累计处理纠纷逾5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数字化解纷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


当然,调解制度的完善仍面临诸多挑战。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调解与诉讼的有机衔接、调解员的职业发展路径等问题,都需要在政策层面作出更为精细的设计。特别是在跨境纠纷日益频发的背景下,如何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调解制度,推动调解协议的跨境执行,成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为中国调解制度的国际化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展望未来,调解不再仅仅是诉讼的补充或替代,而是正在成长为与诉讼并驾齐驱的纠纷解决主渠道。这种“双轨并行”的解纷体系,既保留了诉讼的刚性权威,又发挥了调解的柔性智慧,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法治生态。当越来越多的纠纷通过调解得以妥善解决,当“调解优先”成为社会共识,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案矛盾的消弭,更是一种新型社会关系的构建,一种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基层治理模式的成熟。


调解的复兴,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它不追求轰动效应,却在点滴积累中改变着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文化;它不标榜激进创新,却在对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中开辟出社会治理的新境界。在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解纷道路上,调解正以其独特的东方智慧,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着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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